拟录取考生请于2008年2月10日前,将学费(28000元)汇至辽宁大学,并将汇款收据传真至研究生学院(传真:024-62202715,并写清本人的报考专业、姓名及联系方式),逾期不缴纳学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名额,不予录取。帐号明细如下:
户名:辽宁大学预算外缴款财政专户
账号:2101423801050003070
开户行:建设银行沈阳皇姑支行辽宁大学科技园分理处
如有不明事宜,请来电咨询,电话:024-62202349。
附件:2008年高校教师拟录取名单
辽宁大学研究生学院
2009年1月20日